(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廖艳霞)日前,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一同未树立环境管理台账记载准则被责令整改并罚款5000元的典型事例。
根据本年颁布实施的《排污答应管理条例》,排污单位理应当树立环境管理台账记载准则,依照排污答应证规则的格局、内容和频次,照实记载首要出产设备、污染防治设备运作状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载保存期限不可以少于5年。本年6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某电机制作有限公司现场查看发现,此公司投产以来未树立环境管理台账准则,污染防治设备运转、固废等台账缺少。
“企业行为显着违反了《排污答应管理条例》规则,咱们将严格执法,催促企业完善相关台账。”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决定书,并根据《排污答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对公司未树立环境管理台账记载准则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罚款5000元。